1. 根据《高档丝绸标志(暂行)管理规则》第八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国丝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秘书处特制定本规定。
2. 使用高档丝绸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企业应承担一定的费用,包括产品检测费、高档丝绸标志管理费和标签费。
其中,产品检测费用为检测机构根据《高档丝绸标志(暂行)管理规则》和《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暂行)》的规定对申请产品进行检测时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由申请企业参照《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暂行)》中所公布检测项目参考价目表直接与受理申报产品的检测机构进行结算。
标志管理费和标签费主要用于对标志使用产品和授权企业的考核、评审、监督、抽查,受理对标志的投诉、理赔和查处案件以及对授权企业的公告公示等实施工作,以保障标志产品的信誉,维护标志使用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管理费和标签费由申请企业根据本规定与协会秘书处结算。
3. 标志的财务收支接受国家财税部门的监督。
4. 标志管理费和标签费的收费标准:
标志管理费为3万元/2年,标志标签费为0.25元/个,按实际使用标签量计算。
5. 收费程序:
向协会提出申请使用标志的企业,在协会按《高档丝绸标志(暂行)管理规则》第四章的申报程序组织评审合格后,与协会签订《高档丝绸标志使用协议书》的同时,一次性交纳为期两年的管理费;对已获得标志使用授予权的企业,在递交《高档丝绸标志标签申领表》的同时交纳标志标签费。
6. 协会秘书处在北京设立的开户银行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丝绸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帐 号:0200002909014486672
7. 费用管理:
所收费用专款专用。协会秘书处每年将向协会汇报工作,并将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上报协会审核。
8. 本规定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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